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有关规定,按照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)等有关要求,现将2022年度—2024年度和2023年度—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:
一、2022年度—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
1.周大福慈善基金会
2.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
3.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
4.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
5.华鼎国学研究基金会
6.欧美同学基金会
7.铁路青少年发展捐助中心
8.中联肝健康促进中心
9.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
二、2023年度—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
1 .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
2.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
3 .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
4 .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
5 .凯风公益基金会
6.南都公益基金会
7 .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
8.爱佑慈善基金会
9 .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
10.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
11.开明慈善基金会
12.智善公益基金会
13.中天爱心慈善基金会
14.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
15.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
16.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
17.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
18.万科公益基金会
19.招商局慈善基金会
20.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
21.华润慈善基金会
22.亨通慈善基金会
23.致福慈善基金会